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在“第六届”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墨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车辆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停放等不文明行为以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文明城市是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是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牌。在此,墨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平安墨江、美丽墨江、和谐墨江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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