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营商环境,墨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安排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换、取证工作。
抓好政策制度宣传工作。下发《墨江县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换取证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政策、安全条件要求、从业人员资格要求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安全条件核查。安排工作组,深入全县2023年烟花爆竹预经营(零售)点,现场核查预经营(零售)场所建筑、电源线路安装、周边环境、消防器材配备等安全条件,指导预经营(零售)户整改安全隐患,减少预经营(零售)户盲目报名申请带来的麻烦。及时开展申请受理审核。通知符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符合总体布局要求的预经营户准备好申请材料,及时在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材料,安排专人逐户逐项预审、受理、核查、决定,严把审批关。做好许可证制作发放。对审核符合办证要求的预经营户,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中制证,及时把“许可证”送到申请户手中,并与经营(零售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承诺书”,要求经营(零售)户依法依规经营、安全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领域营商环境良好、安全生产稳定。
据悉,墨江县行政审批事项已集中在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按“亲民、为民、便民、惠民”的原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统一在“网上办”,完全实现申请人到县级办事的“零跑腿”。2023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共65户,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65份,截至2022年12月15日,已顺利完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换、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