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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㊳ 免征我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07/27 17:11浏览次数:

【享受主体】

我省行政区域内2.5万(含本级数)至5万千瓦(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除农业生产以外的用电户。

【优惠内容】

免征我省装机容量为 2.5万(含本级数)至5万千瓦(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免征我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

【办理方式】

由执收单位判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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