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动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墨江县政府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为依法治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行动指南、根本遵循,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牵头制定“一纲要两规划两方案”(《墨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墨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9次,县政府班子成员调研督导乡镇、部门法治工作23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4个协调小组积极参与全县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方案的研究起草、专题工作会议等工作,坚决扛起法治建设职责;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研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市县法治建设重要举措任务分解等事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高效推进。二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县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努力让法治成为城市最亮丽底色;建立任务分类管理、任务预告、任务提醒、日常督查等机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12个方面任务,35块内容230项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举措,做到县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合作,聚焦关键、集中力量;于11月通过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预评估工作,为2023年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部署推动落实,在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县股”加挂“中共墨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牌子,负责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承担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协调工作,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步调一致地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170.7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员和经费保障到位。
(二)全面支持县人大推进民族立法
全力支持科学立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改革发展需要,全面提升立法质量,使立法反映群众意愿、适应发展需要、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制定立法规划,健全立法机制,进一步增强民族立法的针对性、特色性,立良法促善治。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制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和2023—2027年立法规划,加快推进《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度。出台《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为墨江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二是支持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协助开展民族立法调研和修订检查,结合墨江多民族、多山区的特点,围绕各族干部群众对法律援助、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等关注的热点开展法治领域专题调研,推动民族立法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回应群众所需、所急、所盼,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推动把更多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社会治理现代化稳步推进,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高。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一是成立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发布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告,制定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好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在15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代办点,加挂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代办点牌子,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接待规范,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实现“应收尽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年内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公示墨江县各类事项1193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5.7%,网上大厅办理事项 513246件;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文书格式,通过文字、音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各执法单位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明确重大执法案件审核范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合理性。三是依法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备案质量,规范报备方式,统一报备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应用,实行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完善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县人大法制委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内县委、县政府分别报备审查规范性文件77件、41件,废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备案审查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集中讨论,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县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政务服务效能政府方面,一是在全市率先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出墨江特有的政务服务“八办”模式(主动办、一窗办、简单办、家门办、随时办、一起办、超前办、各村可办),对19个部门25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瘦身,取消证明事项109项,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行政事项10177件,全年集中审批专区受理办件10575件,实现审批“只进一扇门”目标;二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现有官方网站8个,其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个,一般网站7个(人民法院2个,政法委1个,党史研究室1个,人民医院1个,墨江二中1个,中医院1个),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实施11项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清单,建立招商引资“两制度一办法”,推行营商环境“党群观察员”、政务服务“八办”和“首违不罚”等制度。115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工程类施工许可建设审批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政法各部门分别细化制定措施,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县司法局八条措施”、“县公安局十四条措施”等,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增动力、聚合力。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一是针对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探讨确定,组织开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看法会等,政府决策的透亮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加;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墨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2年对墨江县龙潭箐水库建设项目、墨江县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墨江县城北部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等31个重点项目建设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审核意见》。三是聘请云南谏成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诉讼代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各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方面,加强对47个行政执法主体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强化资格审查,规范证件管理;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541分,上报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3人;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5家单位40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优秀卷24件,提出整改建议108条;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年内,全县行政执法案件总数112691件,其中行政许可95124件,行政处罚1407件,行政强制408件,行政检查15606件,行政征收141件,行政裁决5件(县级部门1件,乡镇4件)。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10件,守好行政执法的最后一道防线,让行政复议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强硬核心。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一是强化权力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二是加大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网上公示、动态管理,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8件(线下渠道11件、互联网渠道7件),已按时进行答复、归档。三是强化党内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严格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对190余名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推动责任进一步聚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四是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工作。一年来通过财政监督方式对记账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计机构进行了检查。通过审计监督,共实施项目审计26家,未发现重大问题。五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单独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252人,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85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93件,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4件,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69件,评查行政许可案卷884件,评查行政强制案卷2件,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8件,通知自行纠正8件,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7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2件,公安机关立案9件。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十类争议,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墨江的总体目标,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充分应用“383”工作机制的原理和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市率先恢复兑现“以案定补”工作经费,落实“以案定补”361件补助案件经费2.498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发现矛盾早、排查纠纷易、化解矛盾快的独特优势。目前,全县有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198个,人民调解室18个,诉前委派调处中心1个,有特邀调解员3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个,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无缝对接。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82次,调处矛盾纠纷582件,调解成功566件,调解成功率97%,预防矛盾纠纷44件。
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方面,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处突实战演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目前全县共有消防、住建、自然资源、林草5支241人应急救援队伍,15个乡(镇)有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扑火队员3支8605人应急救援队伍,年内开展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类应急演练2138场次,完成应急通信融合系统和云视讯安装工作,分配下达资金370.24万元,争取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经费133.208万元,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能力不断提升。二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297家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751起,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建立以“公安+武警+保安+治安积极分子”共同参与的社会面联勤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管控,增强街面警力震慑。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方面,一是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二是聚焦“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召开2022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共8万余各族干部群众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充分整合全县121所中、小学、幼儿园、公立私立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以及覆盖15个乡(镇)168个村(社区)的841名法律明白人和185名村级法律顾问等资源,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扎实推进“法治进乡村”、“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普法活动,墨江县“法治大讲堂”每2个月开展1期,采用视频会形式开到村级,根据不同课件,确定授课对象,今年举办“法治大讲堂”培训3期,构建全县“大普法”工作格局。四是坚持“做实规定动作、做亮自选动作”,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成功“民主法治示范村”62个(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4个),推动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年来,未发生行政违法行为和国家赔偿案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有效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对中央依法治国精神理解不透彻,没有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乡(镇)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中,没有把各项中心工作与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研究不够系统全面、落实举措不够有力、督导检查不够严厉、跟踪问效不够及时。
(二)法治建设人力不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还未形成,尤其是法制审核人员缺乏,乡镇执法力量薄弱,具有执法资格人员较少,政法部门空编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力量有待充实。
(三)法治建设的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各单位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少,创新能力不强,停留在传统工作方式上,主动性差,提前谋划能力弱,上级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完善治理,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等方面还不够到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推荐上报我县作为明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预备县,这是一次机会,也是一次挑战,下一步,我们将迅速制定创建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示范县创建的230项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强化四个协调小组统筹协调高位推动创建工作,抓好政务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重点工作。
(二)抓好“八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督查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各项指标有机结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等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公益普法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情况,“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督促。
(三)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结合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建设乡(镇)法治文化广场和村级法治文化示范场所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多措并举推进阵地建设,有效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大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把哈尼文化、民族特色和乡村振兴融为一体,村“两委”干部、党员带头学法,成立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为主要成员的普法志愿队伍,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呈现法治建设成果。
(五)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抓好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要求,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质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动靠前服务,将行政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利用联席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与行政机关、基层法院进行沟通,守好行政执法最后一道防线,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执法程序规范在前,惩处措施落实在后,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和重视程度,持续夯实行政复议权威。
(七)抓好“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优势,制定完善“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基层治理等工作的制度机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