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
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
汇总分析情况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2022〕—373)和《普洱市司法局转发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2022〕61)精神,墨江县司法局及时向县级各执法部门下发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表的通知,现将收集整理后执法数据情况分析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1.行政许可件:2022年,经统计,墨江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核发各类行政许可95124件,其中:公安类83476件,占了总数的87.75%,市场监管6516件,占了总数的6.85%,林草2625件,占了总数的2.76%,卫生健康609件,烟草853件,农业农村295件,自然资源136件,水利119件,应急65件,住建321件,人防48件,交通38件,民政7件,气象6件,文化旅游2件,人社6件,民宗1件,新闻出版1件。
2.行政处罚件:共开展行政处罚执法案件1407件,其中:公安类1092件,占了总数的77.61%,住建43件,占了总数的3.06%,林草80件,占了总数的5.69%,烟草73件,占了总数的5.19%,市场监督50件,占了总数的3.55%,农业农村20件,占了总数的1.42%,卫生健康19件,自然资源15件,应急11件,文化旅游2件,财政1件,水利1件。
3.行政强制类,共开展行政强制类案件408件,其中:公安377件,占了总数的92.40%,市场监管28件,占了总数的6.87%,农业农村3件,占了总数的0.73%。
4.行政检查类:共开展行政检查类15606次,其中:公安8549次,占总数的54.78%,市场监管3600次,占总数的23.07%,卫生健康2472次,占总数的15.84%,农业农村308次,文体旅游142次,应急86次,住建78次,工信77次,人社73次,交通47次,邮政44次,气象43次,自然资源25次,民宗16次,水利13次,统计13次,民政7次,医保6次,司法3次,财政3次,发改1次。
5.行政征收类,今年全县各部门未发生行政征收。
6.行政裁决,今年共开展行政裁决1件,属于自然资源类。
7.今年全县各部门未发生行政征用。
(二)乡镇行政执法情况
今年乡镇共上报行政裁决4件,属于自然资源类,其余都未上报,未上报的原因是各乡镇所开展的行政执法都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统计上报,所以乡镇不在单独上报。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执法主体和人员持证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墨江县共有行政主体总数47个,于2022年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各部门发布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47个:县级部门32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2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9个,受委托执法组织2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15个乡(镇)人民政府,都是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执法组织16个。
2.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310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数为1058人,单独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人数252人。
(二)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法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85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93件,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4件。
2.案卷评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69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884件,行政强制案卷评查2件。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8件,其中通知自行纠正8件。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7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2件,公安机关立案的9件。
追究执法人员责任。
未发生追究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情况。
三、汇总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案件特点
1.从县级部门执法数据来看:全县县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4个执法类别,其中行政许可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林草、烟草、卫生健康等部门,公安类83476件,占了总数的87.75%,市场监管6516件,占了总数的6.85%,林草2625件,占了总数的2.76%,烟草853件,卫生健康609件,从“放管服”的角度看,全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比上一年度大幅减少(2021年行政许可112792件),简政放权工作顺利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烟草、市场监管、林草、住建(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公安类1092件,占了总数的77.61%,林草80件,占了总数的5.69%,烟草73件,占了总数的5.19%,市场监督50件,占了总数的3.55%,住建43件,占了总数的3.06%,农业农村20件,占了总数的1.42%,均为与群众生活最密切相关的领域;行政强制案件主要在公安、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三部门,公安377件,占了总数的92.40%,市场监管28件,占了总数的6.87%,农业农村3件,占了总数的0.73%;行政检查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公安8549次,占总数的54.78%,市场监管3600次,占总数的23.07%,卫生健康2472次,占总数的15.84%;行政裁决则只发生在自然资源部门。所有行政执法单位中,公安的案件最多,市场监管、林草、烟草、卫生健康等几个部门占比重较大。
2.从乡镇行政执法数据来看,15个乡镇中唯一的行政裁决案件发生在文武镇,其他乡镇未发生行政执法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特点
1.由于监督队伍人员不足,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较为薄弱。司法局作为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仅有的两名工作人员承担多项工作职责,难以深入到每个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大多靠单位内部和单位上级部门的监督。县级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只有兼职的法制机构,法制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临时性工作多,与现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部分执法部门编制少、执法岗位不固定、临时性工作多,造成执法人员一人多职,且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2.行政监督职能职责的履行力度偏弱,缺乏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过多依赖于一些面上的督查和统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理念学习不够,素质参差不齐,乡镇综合执法力量薄弱。
(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法制审核机构懂业务的人员少。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监督手段偏少。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争取一年组织一次的专题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乡镇人员的综合培训,树立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完善执法责任制,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广、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执法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干部队伍,加强与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
(四)对行政机关加强指导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