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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3022-/2023-0113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统计局 文    号: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墨江县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信息。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规定。

2.法律法规规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

3.统计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4.统计数据及信息。主要经济指标进度和年度数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统计分析等信息。

5.统计执法检查信息。统计执法检查、相关法规文件,执法检查结果等信息。

6.财务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政府采购等信息。

7.解读。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等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主要通过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jiang.gov.cn/)统计信息公开栏目网上公开。

2.通过出版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普查年鉴等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墨江县统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墨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墨江县环城路2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79—4232372;

电子邮件:smmjtj@163.com;

邮政编码:65480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本单位索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本单位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本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墨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首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墨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四)申请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本单位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政府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对申请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及时登记,予以受理。

2.办理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本单位办公室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办公室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墨江县统计局办公室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墨江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墨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墨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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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9K]   [附件2:墨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9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