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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索引号: 3037-/2023-01050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龙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龙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龙坝镇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龙坝镇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才能上传至政府网站。

第四条  龙坝镇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二级、三级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涉及行业分管领导负责一级审核,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审核,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终审及签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县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龙坝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网站上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专人审核和校对,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没有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五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墨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第六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龙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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