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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00325001 | ||
标 题 | 修建公路挖毁树木 | ||
姓 名 | 刘** | ||
手 机 | 133****2219 | ||
地 址 | 墨江县坝溜镇老******* | ||
身份证号 | 5301**********6561 | ||
发件IP | 14.215.176.*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3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部门:我是墨江县坝溜镇老朱村委会明理小组的村民,因为长年在外务工,坝溜镇政府修建公路时,未征得我的同意私自挖毁我们种植了13年之久的大树共计300多株,大小尺寸60公分左右,已经到镇政府反应问题,未给予处理,希望县领导给予处理,政府修建公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全力支持,但是应该先妥善处理公路经过地上树木再进行施工吧?这种野蛮施工是否有损政府行为?请妥善给予处理!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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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咨询已收悉!我们已将您的问题转给墨江县坝溜镇办理,具体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政府修建公路”指的是老朱村明里组至旧寨组的生产路,该条道路原已修通。2019年9月,明里组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给予修复明里组至旧寨组生产路的请求,要求加宽并修复该条道路。对于该请求组上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专题召开过村民小组群众会议,会议决定:在原路基础上适当加宽道路,道路加宽处无论涉及到任何人的田地都不得进行干涉。政府只是本着“为民谋福利、为百姓解忧”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为农民百姓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不存在野蛮施工行为。 若您还有疑问,您还可向坝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0879-4646001),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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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