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要求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7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墨江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2022年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推墨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编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负责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本级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事项,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的原则,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驻墨有关单位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公布实施,同时抄报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
2.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因地方性法规或者机构改革等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包括新设行政许可事项,或者改变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程序报审后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
3.加强各类清单衔接。建立健全审改牵头机构与发展改革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协同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4.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制定工作,及时掌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内容,为精准编制办事指南,准确实施行政许可奠定基础。
5.依照清单实施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各乡(镇)、各部门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帮办代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6.统一规范事项管理。县级清单公布实施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于1个月内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实现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统一规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布后,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今后,清单和实施规范的调整情况,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7.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变相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在组织有关部门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时,要同步开展变相许可自查自纠,一经发现,要及时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8.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9.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涉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许可事项委托的部门,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10.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于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执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结合当前开展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有关部门要厘清审管边界,加强审管联动,完善监管规则。对依法依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墨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指导、协调和监督做好本县行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加强系统衔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统筹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推动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稳妥有序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问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
文字解读链接:http://mojiang.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3001-/2022-0921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