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做好2026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机构进行采购。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选择托养服务机构,经墨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托养服务机构须为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医疗机构,具备与医疗、康复、托养、家政等服务相适应的合法资质和服务能力,可开展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服务,配有必要的专业服务人员,有固定服务场所,且有意愿在墨江县内承担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二、报名、比选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mjxclbgsh@163.com)(提供材料为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1)基本材料:《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机构报名登记表》(附件1)、书面申请报告、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托养服务的资质文件。
(2)其他材料:除基本材料外,按照《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机构资格评审标准》(附件2)的要求,提供对应项目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9月10日下午
2.比选地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3楼会议室
(三)现场评分
备选托养服务机构按照比选通知的时间、地点,根据抽签依次进场参选。参选问答环节,报名机构可指定1到2名人员参加(1名主回答,1名辅回答),主回答人回答完后,需要补充的,辅回答人员可作补充。比选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设定的《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托养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附件3)现场查看资料和问答情况,对备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判。对备选机构进行打分,比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有效分数相加后平均值为机构最后得分。比选工作委员会将按评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得分推荐中选机构,第一名为中选机构,若第一名总得分相同,由比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综合讨论,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并按照原始评选记录和评选结果编写评选意见。
三、服务机构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使用2026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一2019)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涉及机构托养服务50人;居家托养在景星镇、新抚镇,共计150人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托养服务方式 | 计划托养人数 | 补贴标准(元/人) | 托养地点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机构托养 | 50 | 1500.00 | 墨江县 | 7.5 | |
2 | 居家托养 | 150 | 1500.00 | 那哈乡、雅邑镇
| 22.5 | |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托养服务任务(具体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组织托养服务,如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服务期限顺延,合同价格不调整)。
(三)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机构应根据托养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康复护理、基本医疗、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综合性服务,确保服务内容覆盖全面、针对性强。对每名服务对象,年度内上门或到机构接受服务次数不得少于6次,每次服务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0天。服务机构应合理安排服务计划,确保服务均衡、持续、稳定。如实、完整记录每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并由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为每名服务对象建立独立、完整的服务档案。
附件:1.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机构报名登记表
2.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服务机构资格评审标准
3.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托养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2日
附件1
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机构报名登记表
服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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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用代码 |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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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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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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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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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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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类似托养服务业务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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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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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托养服务机构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 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资格评 审标准 | 1 | 比选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1.1 |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证件在有效期内。 |
1.2 | 比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6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财务状况良好,数据真实准确,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2026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无须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
1.3 | 提供2026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6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 |
1.4 | 提供2026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2026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需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 的证明材料 |
1.5 | 比选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
1.6 | 比选人必须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 | 比选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3.1 | 比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年检年审合格;不得超出许可 范围开展服务项目。 |
3.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3 | 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3
墨江县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托养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标准 | 得分 |
托养服务方案评审(满分20分) | 方案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实施步骤清晰,时间节点明确: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结构清晰,符合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墨江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方案;2.精准筛查符合计划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与项目目标人群高度匹配。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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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服务内容评审(满分30分) | 服务内容应全面涵盖以下几项:1.政策宣传与心理疏导;2.康复训练与健康指导;3.社会融入与支持性就业服务 ;4.生活照料类(送餐、做饭、理发、衣物洗涤、家庭卫生打扫等);5.个人护理类(陪诊、陪聊泡脚、修剪指甲、剃胡须、助行等);6.健康监测与用药指导(测血压、测血糖、药物发放、指导服药等);7.能力训练与辅具支持(认知及适应训练、沟通训练、辅具适配等)等服务。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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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及跟踪服务措施评审(满分20分) | 项目完成情况:1.项目完成率:完成率达100%得满分,完不成目标任务不得分;2.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按时完成得满分;延后1个月不得分;3.服务满意度:满意度≥90%得满分;≥80%不得分;4.服务协议签订率:签订率100%得满分;<80%不得分;5.跟踪服务措施明确,有持续支持与反馈机制。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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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情况评审 (满分20分) | 具备以下制度且内容完整、操作性强:1.服务人员管理制度;2.托养人员管理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4.档案管理制度;5.相关文件、表册、服务记录、满意度调查表、图片等资料归档完整、规范。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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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与医疗支持配置评审 (满分10分) | 科学合理配备管理人员、服务人员:1.管理人员配置:配备2名管理人员得满分,未配备管理人员不得分;2.专业服务人员配置:配备3名及以上专业服务人员得满分;未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不得分;3. 医护人员或医疗支持: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提供健康监测、应急处理等服务。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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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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