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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35/20251030-00002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2203002201000

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景星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级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务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促进经济发展。完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强本”和“突破”为核心,在发展中找问题,以问题促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村镇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提高镇、村两级收入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治理水平。优化教育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推动落实民政优抚等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维护安全稳定。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加强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保障公共安全,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处置合力。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府、人大、党委。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景星镇人民政府(含人大、党委、政府)

2.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景星镇党群服务中心

4.景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景星镇人民政府(含人大、党委、政府)

2.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景星镇党群服务中心

4.景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3815”战略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强有力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改善社会预期、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进北回归线凤凰山上的“绿色经济示范镇、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高端古茶品牌引领区、灵秀康养旅游胜地”四大目标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年,景星镇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拨款收入2296.49万元;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拨款支出2296.49万元。“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数25.35万元,同比下降52.4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32万元,完成率100.71%,同比增长45.2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1亿元,比去年增加1641.83万元,同比增长8.02%;各项贷款余额1.64亿元,比去年增加1344.06万元,同比增长8.92%。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镇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兴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动能不断提升。始终凝聚抓产业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产业的思想共识,紧扣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的工作思路,重点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业品牌。支柱产业成效显著。牢牢把握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完成粮食种植54503亩,实现产量12058.79吨;完成油料作物种植2703亩,实现产量369.85吨。优化24870亩茶园管理,完成茶叶产量1890吨,实现产值2.71亿元;墨江凤凰山茶业有限公司通过云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凤凰窝”“水之灵”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在十八届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茶咖大赛中,墨江景星白鹇塘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晒青毛茶组铜奖,云南凤凰寨凤凰窝茶业有限公司获紧压茶组金奖、墨江景星白鹇塘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获紧压茶组银奖、墨江凤青麟茶业有限公司获紧压茶组铜奖。种植烤烟7050亩,完成烟叶收购19000担,实现烟叶总产值3191.56万元。特色产业动能增强。种植咖啡2804亩,实现产量399.5吨。种植坚果16773.7亩,实现产量388.62吨。种植蚕桑376.6亩,实现鲜茧产量23.4吨。种植橡胶3106亩,实现产量123吨。种植蔬菜9156.5亩,实现产量9240.23吨。水果种植5295亩,实现产量6928吨。完成生猪存栏3.16万头、出栏5.82万头,牛存栏7600头、出栏2460头,羊存栏4120只、出栏2530只,家禽存笼11.75万羽、出笼17.61万羽,肉蛋总产量达6480吨,实现畜牧业综合产值1.5亿元。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提效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始终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重、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主动对接各种政策导向,突出规划引领,全方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础设施持续夯实。全面推进墨江县乡镇通三级公路镇沅至文武公路景星段34.97公里建设,完成8个村36个村民小组农村公路硬化105.26公里。完成投入430.43万元的电能烤房2群10座、卧式烤房4群25座、集中活动板房1群5座建设,完成投入123.36万元的烤烟产业发展电力设施7件、零星活动板房36座建设。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全县率先完成过者村下竜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入库263.7亩,新增粮食产能15.29万公斤。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工作全县第一。完成投入398.3万元的烟草产业项目、投资700万元的太和村2024年第一期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投资3074万元的官厅村赛云村等11个村2024年第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投资546万元的墨江景星凤凰山沙啦滩古树茶园初制所建设项目(民间投资)、投入421万元的景星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投入96.2万元的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投入73万元的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投入35万元的2024年度东西部携手兴乡村等项目建设。启动投入108万元的景星小学食堂项目建设。谋划储备2025年项目58个,总投资6.1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个、预算内投资项目57个。完成“十五五”规划初稿编制,储备项目43项72个,总投资6.85亿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招商引资引进3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光伏项目),500万元以上企业1家,合作项目3个,年内完成投资4522万元。完成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培育企业15家、合作社4个,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重平稳”衔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不断提升。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实抓细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监测帮扶更加精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三落实一巩固”为抓手,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精准落实“一户一策”,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新纳入监测户35户99人,消除风险9户33人。办理群众“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5件,办结率100%。贯彻落实“双挂”联系机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7家市县挂钩单位倾力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0.39万元,协调帮扶资金43.07万元。农户增收更加有效。扎实做好稳岗就业促增收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558个,累计转移就业5434人次。发放省外务工交通补贴104人10.4万元、省内市外务工交通补贴32人1.6万元。全镇2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19人,带动就业200余人;开展就业培训40期1757人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7户1025.6万元;落实“雨露计划”和“东西部协作”193人次、发放补助资金43.65万元。集体经济更加强实。以“党建+村集体经济”为抓手,深入挖掘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33.9万元,经营性收入达200.9万元,11个村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惠民生”增进百姓福祉,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更多的资金、更好的资源投入到民生领域。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916人,医疗保险参保17576人,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覆盖;发放低保金3.29万人次917.2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3户1.7万元;发放特困供养2574人次279.1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584人次74.49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44人次17万元;发放生育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2.8万元、生育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2.5万元。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投入10万元强化基层文化服务功能拓展提升;丰富文化活动,开展送电影下乡132场,举办群众性文艺培训2场,参与群众达60人次。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版权作品登记60件。太和村“三双鞋子”的故事文案被《香港经济导报》《环球财经网》等刊物转发推广,省委台办《风吹茶花香两岸》特色文旅短剧、省纪委《清风云南》栏目第十三期节目《筑巢引凤茶飘香》到景星取景拍摄,《风吹茶花香两岸》入选国家广电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第五批推荐剧目;多篇文章被央视网、光明网、中新网、云南发布、云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和平台发布;在普洱市“弘扬英烈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第二届英烈讲解员大赛中景星镇参赛选手荣获“二等奖”。卫生健康普惠均衡。县人民医院景星分院挂牌成立,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就诊服务43767人次,基本医疗基金支出1727.1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3.98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出175.5万元;HIV筛查11434人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7078人,累计履约37291人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4448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教育事业稳定趋优。完成第二轮县管校聘工作,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正龙村小学撤班并校。1名教师荣获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2名教师荣获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景星中学被评为C类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力。严格落实各类补助政策,发放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各类补助224.05万元;投入50万元提升改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严要求”加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治理多元并进。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127次,完成镇村两级河长巡河1440余次,开展清河行动12次,强力推动河道违规采砂专项整治,拆除违规采砂船3艘,整顿规范管理砂场3个。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2次,完成镇村组三级林长巡林3027次,选聘各类护林员351名;核实森林疑似图斑57个、草原湿地图斑6168个,辖区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环境有力改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基础型”村庄63个、“提升型”村庄33个、“示范型”村庄4个;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20户;积极创建绿美村庄,完成16个村民小组31个绿化美化点位建设,绿化美化面积达1640平方米;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活动成效,严格执行农村卫生保洁制度,组织镇村组干部、基层党员、志愿者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2400余次,实现11个行政村192个村民小组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夯实。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抓长效”推进社会治理,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始终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坚决做好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处置,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等各类普法专项宣传活动510余次,入户宣讲4500余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件,调解率100%。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和“平安乡村”建设,新装监控72个,引导农户自主安装摄像头1600个。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发放警民联系卡300余张、反诈宣传材料1000余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1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67次,组织开展129个自然村防汛减灾避险演练2期;严格落实“1262”预警叫应机制、“123”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全面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成辖区兵役登记130人,输送服兵役军人8人;全力争创五星基层武装部,不断优化调整民兵组织建设,编建基干民兵30人、普通民兵698人;景星镇人民政府获普洱市爱国拥军成绩突出单位;发放烈属、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优抚金111人65.52万元、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21人7.92万元,慰问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104人,发放慰问金10400元,完成办理并发放优抚卡215张。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9件,统计、气象、档案、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双拥、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工会、老干、妇女儿童、青少年、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2,964,85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64,859.23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628,133.16元,下降37.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28,133.16元,下降37.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减少,工资发放数及保险缴纳支出减少;2024年度烟叶税收分成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级下拨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2,964,85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8,534.33元,占总支出的52.12%;项目支出10,996,324.9元,占总支出的47.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28,133.16元,下降37.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32,875.99元,下降40.46%;项目支出减少5,495,257.17元,下降33.3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对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干部职工人数减少,工资支出和保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致使年初预算减少。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星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8,534.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03,578.8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4,955.45元,占基本支出的9.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星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6,32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996,324.9元。

县以下基层人武部建设发展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星镇2024年上半年征兵体检餐费、2024年上半年征兵体检餐费2024年下半年征兵体检住宿费、2024年基干民兵集训餐费。

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重病重残人员春节慰问费用。

2024年贫困残疾人春节慰问经费8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贫困残疾人春节慰问经费。

2024年度烟叶税收分成经费768,219.32元,主要用于支付驾驶员里程补助、支付景星镇2023年、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翻耕复耕劳务费、各村烟叶税收分成、办公用品费、广告制作费用、租车费用、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刻章费用、2024年人代会材料费、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电费、兽医站网络费、2024年云南省农学会订阅费、2024年人代会餐费、景星镇2024年新建简易蓄水池补助资金、2023年人代会住宿费、2024年烤烟示范地机械化深耕费用等。

景星镇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费用。

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星镇2024年农村公路应急保通资金、支付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资金。

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的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景星镇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的资金。

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932,073.00元,主要用于景星镇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

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89,8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官厅村、曼兰村等村级办公用品费用。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03,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机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机耕、机防)。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3,55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1,781,533.16元,下降33.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2024年人员减少,工资、保险等支出减少,导致年初预算减少,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4,64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3%,完成年初预算的30.41%。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缴纳临聘人员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保障金、缴纳2024年工会经费、电费、网络费、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两员”补助)、景星镇人民政府政务系统3.0费用、2024年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办公室照明费、干部职工体检费、景星镇2023年曼兰扑火办公费、2024年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办公复印机维修费、景星镇财政所办公用品购买费用、景星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子设备入户采集网络流量费用、景星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调查期间伙食费用、景星镇购买太阳节民族服装费用、景星镇太阳节道具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杂志订阅费用、景星镇财政所2022年至2024年耗材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办公用品费、宣传办无人机购买费用、景星镇村干部意外伤害保险、补发2022年5-12月乡镇岗位补贴、支付景星镇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保险缴纳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0.05%。主要用于支付县以下基层人武部建设发展经费。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0.36%。主要用于支付省对下常态化扫黑除恶经费、交通管理员及驾驶员工资、临聘人员各类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5.教育(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8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用于支付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2024年购买档案盒费用、干部职工培训差旅费、文化广播站电费、干部职工2024年体检费用、2024年工会经费、发放工资、景星镇公务接待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02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完成年初预算的8.3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差旅费、景星镇2023年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记实资金、2023年退休中人职业年金虚账利息计息资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资金、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费、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2024年贫困残疾人春节慰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4,76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完成年初预算的3.0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缴2023年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减少,缴纳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0.34%。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1-10月非天保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增加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075,30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4%。完成年初预算的62.66%。主要用于支付景星镇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景星镇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景星镇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的资金、景星镇景星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费、景星镇2024年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景星镇景星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设计费、景星镇景星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景星镇2021年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补助、景星镇人民政府政务系统3.0费用、2024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办公耗材费用、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办公用品费用、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2024年购买档案盒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餐费、干部职工培训差旅费用、2024年村级党建工作经费、景星镇2023年、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翻耕复垦劳务费、驾驶员行车里程补助、景星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临聘人员工资、景星镇人民政府会议餐费、各村2024年村级烟叶税收分成、景星镇人民政府扑火物资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日常办公用品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租车费用、景星镇人民政府住宿费用、农业农村服务发展中心刻章费用、景星镇2024年人代会材料费、兽医站办公室水费、兽医站办公电费、景星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电费、2023年报刊征订费、景星镇财政所2025年网络费、景星镇2023年人代会住宿费、景星镇人民政府广告费用、2024年太阳节干部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景星镇2024年新建简易蓄水池补助资金、景星镇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景星镇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景星镇正龙村地房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24年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景星镇2023年太和村箐头组、杉松组烟区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景星镇2023年赛云村、新华村、路思村烟区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景星镇2022年烟区产业路应急保通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项目,未列在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24年上半年农村公路应急保通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24年上半年农村公路应急保通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购买耕地占补平板电脑费用、采购自然资源管理所复印机费用、退回一函多餐接待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4年新一轮耕地占补平衡前期工作经费、退回一函多餐接待费用。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0,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减少,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0.01%。主要用于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专项资金、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新增项目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专项资金、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

23.其他(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决算为268,84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4,251.52元,下降49.57%。

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151,960.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52%,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6,88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486.52元,下降3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765元,下降61.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8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6,765.00元,下降61.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8,84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4,251.52元,下降49.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151,96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116,8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较少,2024年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公车使用较为频繁,公车使用年限较久远磨损较为严重,所以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我镇在公务接待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度支付,所以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486.52元,下降3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765.00元,下降61.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887.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86,765.00元,下降61.51%;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镇在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费,所以公车运行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心工作的各级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239.52元,比上年减少30,467.93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及保险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电费、邮电费、外包人员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干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星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6,367,137.22元,其中,流动资产13,988,062.02元,固定资产2,372,895.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18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1,825.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4,753.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景星镇人民政府无采购支出总额,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无采购绿色环保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3002201111

  
附件【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8102845782.xlsx
附件【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8102845782.xls
附件【景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部门版)2025102810284578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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