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财政决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0-3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9/20251031-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3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22033003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草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

(二)承担森林、生态脆弱区、江河两岸、湖库周围的生态修复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还林还草有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指导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承担全县生态修复项目种苗计划、调剂、指导全县各林业服务中心林草种苗生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拟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草原有关管理及林地年度变更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等资源及开发利用。承担林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指导基层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自然保护区、自然地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状态评估工作,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疾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古茶树、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建议。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有关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国有林区基本建设和发展。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草系统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督查检查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灾害统计评估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生态修复与种苗管理股、林草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股、林草改革与产业科技股、规划财务股和林草防火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木材检查站牌子);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长制工作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牌子);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木种苗检验站牌子);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服务中心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木材检查站牌子);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长制工作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牌子);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木种苗检验站牌子);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加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服务中心牌子)。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墨江县林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党的政治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扛起生态建设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林业改革步伐,激发林草产业活力全面提升,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1.落实指标任务,推进林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等明确的涉林目标任务落实,力争林草综合产值突破53亿元,截至三季度,完成林草综合产值25.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48.11%。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6亿元,截至三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2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66%。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任务数3个、项目签约任务数2个、项目落地开工任务数2个,完成项目策划包装3个(墨江县森林公园开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0000万元、云南富巴生物药业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670万元、墨江县智慧林业苗木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50万元),完成项目签约1个(墨江奕霖云茯苓、食用菌生产、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完成落地开工项目1个(墨江奕霖云茯苓、食用菌生产、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完成到位资金1685万元。

2.推进试点改革,破除发展瓶颈障碍。深入调研,制订了《墨江县深化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墨江县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暨“森林固碳增汇+”试点方案》,并经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深改会审定通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05号)精神,我县5月列入全国21个县(市、区)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县之一,我县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逐级审核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结合反馈意见修改后印发执行。以联珠镇玉碧村、新联村、路水村和团田镇绿叶村为试点,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通过第二阶段摸底排查,较全面地盘清了4个试点村的林权登记各类真实情况,建立林权登记中的问题存量清单。10月起,进入集中攻坚阶段,正组织人员力量,找准问题症结,开展调查核实,化解矛盾纠纷,更正林权登记信息等工作,探索和研究具体措施,汇集力量集中攻坚,解决试点村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集中攻坚积累宝贵经验。

3.压实各级责任,推深做实林长制。一是全面压实各级林长巡林护林责任,全县设置县级林长(含总林长)17名,乡镇级林长(含总林长)151名,村(社区)级林长166名,组级林长502名。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级林长巡林护林工作,完成县级林长年度巡林任务不少于68次,系统APP完成巡林170次,完成率250%;乡镇级林长年度巡林任务不少于1812次,系统APP完成巡林1924次,完成率106%;村(社区)级林长年度巡林任务不少于3984次,系统APP完成巡林4569次,完成率115%;组级林长年度巡林任务不少于24096次,系统APP完成巡林26985次,完成率112%。二是强化保障体系建设,发布《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的令》和《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工作的令》县级2份双总林长令,制订乡镇级双总林长令30份,制订印发2024年度墨江县林长制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要点、考评细则,完善修订《墨江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适时调度压实林长制“三张清单”,推进林草资源管理和林草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全面落实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按时完成2023年度市级考核和督察5项问题反馈整改,贯彻落实好省级林长郑仲全调研巡林指示任务分解4项清单,顺利完成2023年度森林抚育项目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总体生态质量。

4.加强造林绿化,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一是全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全年计划实施省级点位103个、绿化面积333472平方米、植树量29696株、投资2396.41万元。截至三季度,完成绿化面积343590.46平方米、完成植树量35268株、完成投资3614.89万元,提前完成年度乡村绿化美化任务。二是积极推进以笋用竹为主的甜龙竹基地建设,全年计划新植甜龙竹0.28万亩、老竹林改造0.4万亩,截至三季度,完成整地2037.7亩,完成种植1867.7亩。三是做好墨江金矿复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织500余人干部职工参加的墨江金矿复绿“千人义务植树活动”,完成金矿复绿面积150余亩,植树3万余株,播撒草籽80余亩。四是完成高速公路绿化美化项目和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示范项目市级检查验收工作;五是完成申报通关镇大寨村“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工作,至此,全县实现4个国家级森林乡村,33个省级森林乡村。六是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等历年实施的造林地检查验收、信息完善、落地上图矢量数据复核修正和上报工作,完成《墨江县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墨江县松香产业原料(松脂)保供方案》《墨江县紫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联合组织种苗“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林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5.强化资源管理,推进资源管护水平。墨江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坚持严格保护、绿色发展、科学经营、永续利用的方针,建立以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资源利用管理为重点、综合监测为基础、监督执法为保障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林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我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9.3万立方米,截至10月21日,共审核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证816份,采伐面积1183.0648公顷,采伐蓄积89447.3立方米,出材58141.5立方米。二是推进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核查工作,2023年国家下发四期森林督查图斑共计1670个,面积1646.9772公顷,涉及违法图斑(细班)68个,涉及案件38起,面积17.2313公顷,已查处案件38起,查处率100%,查处整改到位率100%。2024年下发第一期国家森林督察图斑23个,面积60.5346公顷,违法图斑3个,违法面积2.6745公顷,案件查处中;下发第二期国家森林督察图斑291个,面积610.132公顷,核实图斑(细班)311个,面积610.132公顷,311个图斑(细班)已100%录入系统中,无违法图斑。三是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涉及墨江县林草湿荒普查不一致图斑共计95904个,我县高位推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强力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截至10月10日,顺利完成地类对接95904个,提交审核进度100%。四是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办理各类林草行政案件立案18件,结案10件,结案率56%,查处个人22人,收缴罚款21.9383万元,补种树木110株,没收野生动物8个(只)。

6.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重点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等来开展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国际日”、“爱鸟周”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8条(次),粘贴禁食野生动物标语700余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联合开展“2024清风行动”,加强野外巡护检查,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出动执法车次19辆(次),查办野生植物案件5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人。扣押野生动物制品(穿山甲)0.858(公斤),收缴野生植物制品0.36立方米。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主动预警采样工作,首次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采样工作,克服缺乏专业技能、缺乏专业设备等种种困难,采集野生伊蚊和野鸟两个物种,采集方式主要有咽拭子、粪便、伊蚊和野鸟死体,如期完成400份(1200管)的样品采集任务,目前正对样品检测检验。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核实,墨江县内两个自然保护区无违法违规的问题。四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墨江县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暨‘森林固碳增汇+’试点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为下一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际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县开始启动新造林碳汇项目地核实排查工作,经排查,符合CCER新造林碳汇开发方法学要求的新造林共5.12万亩(其中:思茅松2.34万亩、杉木2.78万亩),可开发的造林地块主要来自巩固退耕还林造林约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约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0.06万亩。目前,市政府授权的普洱市绿碳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地逐一进行核实,有望年内与林农签订项目协议后组织申报。

7.加强森林防火,筑牢林草生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思路,按照“宁可跨前一步造成任务重叠、决不后退半步导致责任悬空”原则,及时安排部署,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年接收反馈卫星热点15个,审批报备14个(其中:农事用火13个,炼山1个),其他1个。全年无森林草原火灾,取得了连续38年零伤亡和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良好成绩。一是抓牢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防线,突出“三注重”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即注重宣传的针对性,根据防火期内入山人员多、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注重针对农村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的精准宣传;注重宣传的创新性,安插五彩旗2500面、悬挂防火条幅150条、刷写防火标语3000条、发放户主通知书80000份,发放宣传袋3000份,推送防火宣传手机短信266091条,防火期县电视台循环播放防火通告、高火险期通告等宣传内容,利用应急广播平台早、中、晚等重要时段播报11万余频次,落实“五个一”进校园宣传活动74期、148个课时、受众3.12万余人,通过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宣传,充分发挥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先锋作用,累计召开群众会议8499次、参会264939人次;注重宣传的警示性,印发300份普洱市森林防火违规用火案例海报分发到15个乡镇168个村组及人员活动频繁场所进行警示宣传,严格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会议精神,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46起,查处行政案件145起,罚款金额4.73万元,教育和劝阻297人,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等警示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全面压实防火责任,筑牢防火防控网,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压实“五个关键人”责任,确保巡山护林护草责任落实到位;签订毗邻乡镇联防联控协议36份,压实常住人员防火责任,以户为单位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83203份,签订特殊人群一对一监管责任书1971份,签订23548份“小手拉大手活动”家长责任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排查出聋、哑、傻、痴、呆五类人员1857人并全部签订监管责任书;排查出林缘50米内可燃物堆积防火隐患点248个、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森林火灾隐患426处并及时完成整改。三是强化巡护巡查,进一步规范火源管理,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期用火审查审批制度,有计划地在高火险期前科学稳妥进行林缘林下可燃物安全清(烧)除;合理设置253个防火卡点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100%“防火码”扫码登记,按每3500亩林地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齐护林员4860名开展日常巡护巡查;组织开展2024年“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联合行动,共组织专项行动队伍15支360人,出动巡逻车(含摩托车)1092台次,参加人员3万余人次,增加流动卡点231个,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起。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实施森林草原防火包片蹲点负责制,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化深入乡镇、林区和田间地头,对防火工作责任、人员、装备、培训宣传等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16个均已及时完成整改;全面落实省、市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年内及时完成省级督察反馈问题4个、市级督查反馈问题19个的整改工作,并根据反馈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五是全力做好应急保障,配套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经费144.43万元,配套专业扑火队伍专项资金县级预算已下达270万元;组建320人的扑火队伍(专业半专业队伍200人),经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后驻防一线;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补充采购110万元的应急防火物资储备,按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配备乡镇防火物资。六是全力推进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建设,项目涉及8个乡镇,设计批复47条,288.978公里(其中:新建273.611公里,改造15.367公里),总投资13464.17万元。我县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高位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0月18日,开挖路基261.961公里,完成总里程的90.7%,完成投资7397万元。

8.强化防治检疫,提升病虫害防控水平。一是全面监测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发生情况,为有效防治提供决策依据,有效防止我县重特大森林病虫害发生和传播蔓延,全年测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5万亩,实际发生面积4.6908万亩,测报准确率93.8%(达标线为85%);监测草原面积3.2758万亩,未发现草原有害生物危害。二是及时开展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年防治森林病虫害0.729496万亩,其中:防治松毛虫害0.052万亩、西楠桦0.53万亩,防治松小蠹虫0.147496万亩,清理蠹害木347株,防治率100%,投入防治经费59.944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及专项执法工作,完成产地检疫苗木12.886万株、检疫调运木材1.9553万立方米,复检苗木16.3972万株、木材及其制品0.1482万立方米、花卉0.782万株,登记备案涉检苗木生产基地33家,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复检过程中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有害生物。四是全面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主题宣传教育,共组织主题宣传活动41次,发放宣传单2860份、手册160份、《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823余份。开展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7次,出动车辆44辆次、人员96余人次,组织开展51人的业务培训1次,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报道1次,发表信息5条,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控、植物检疫、自然灾害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五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开展3轮日常巡查,巡查监测16532个小班。开展专项普查工作,全县注册手机APP调查员1218人次,完成秋普小班19425个,普查面积255.750823万亩,采集思茅松枯死树106株,清理106株;取样检测1株(经检测,无松材线虫)。自2021年“五年”攻坚行动以来,连续四年实现了无松材线虫病的大好局面。六是顺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自2022年5月启动,全县草原面积3.2758万亩,普查0.38万亩,占总面积的1.16%。共布设线路29条,147个中心点草原图斑,布设11个标准地(其中:6个虫害标准地、5个毒害草标准地),采集物种毒害草19种、病害2种、虫害17种,制作30组计300个物种标本。2024年8月,形成普查技术成果报告,并顺利通过市级、省级验收。

9.实施生态补偿,推进管护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保护和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的分配和兑付工作,根据资金渠道、权属结构、补偿(补助)标准和年度管护实施方案等主要因素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全县界定国家级公益林32.0366万亩,到位国有管护资金38.48万元,全部分解下达为公共管护资金;界定省级公益林78.484万亩,到位补偿和管护资金1037.29万元,分解下达补偿资金633.184万元,管护补助资金253万元和公共管护资金151.106万元;界定停伐保护的天然商品林231.23万亩,到位国有管护资金134.88万元,分解下达辅助管理员资金134.4万元和公共管护资金0.48万元;2024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到位2844万元,分解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8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55万元。二是推进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建设,整合管护资金编制统一的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划定县级责任区4个、乡镇级责任区32个、村级责任区166个和直接管护责任区692个,县级、乡镇级和村级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聘用一名辅助管理员、直接管护责任区共聘用生态护林员4729人,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9人、省级公益林253人、停伐保护707人、中央财政资金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1818人、省级财政资金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1650人。三是加强护林员管理,开展对各类森林管护员的责任区拨交和业务培训,安装新版生态护林员巡护APP4729人,加强对管护员巡山护林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提升护林员个履职尽责能力和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水平。

10.探索经营路径,提升林场管理质量。全面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经营面积54.2429万亩)不破坏、不流失,实现国有林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毁林非法侵占国有林场林地,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强化林区日常巡查检查、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防治,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规模性森林病虫害。二是完成2023年度森林抚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查处超作业设计蓄积抚育采伐案件2起,超伐地块已完成补植补造,进一步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技术服务,持续开展对租赁的联珠镇碧连村大黑箐、租赁迷达老山等地培育的重楼、黄精等林下种植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服务。四是探索林场发展新模式,利用林区生态优良、森林景观、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探索发展森林旅游康养等新型产业,引导企业在利用好现有人工林资源同时,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和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养殖,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11.做好行政审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治草工作,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25次,共900余人次;开展林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1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二是规范政务服务管理,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工作要求,涉及县林草局的13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县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实施,年内开展审批事项4项,分别为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涉林行政许可事项“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调运检疫)”委托到团田镇、通关镇、泗南江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15个乡镇实施林木采伐许可证(农用材、人工商品林)行政许可事项;推广实施15立方米以下小额采伐手机APP办理。四是主动服务,全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截至10月20日,办理林区生产用火准烧证25份8539.76亩;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调运检疫1197份、木材1.9553万立方米,产地检疫14份、苗木12.88万株;办理林木采伐证816份,采伐面积1183.0648公顷,采伐蓄积89447.3立方米,出材58141.5立方米。其中,办理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539份,采伐面积531.4764公顷,采伐蓄积44626.4立方米,采伐出材27983.2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5件,使用林地面积633.2828公顷。

12.做好调查监测,确保资源数据准确。一是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调查完成20个样地林草一类资源清查监测任务。二是完成林草湿图斑监测“云南云调查”系统两期共计317个监测任务。三是做好涉林案件调查及测算工作,完成64起林政案件的调查和勘验,并出具64份林业专项鉴定意见,涉及5乡镇10个村委会,林地面积2581.8亩,株数35755株,测算出活立木蓄积7324.16立方米、出材量4872.95立方米株。四是开展规划调查设计工作,完成联珠镇克曼村三公箐组2024年天然林巡护道路规划设计,里程1.7公里,已批复实施;开展2024年通关镇公馆村大鱼塘组消防水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面积468平方米,已批复并实施完成。五是开展橡胶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完成核实小班16123个、面积45.2805万亩,其中:核实是橡胶的小班7555个、面积29.4824万亩,核实为非橡胶小班8568个、面积15.7981万亩。

13.实施生态补偿,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林草行业实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继续保持现有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助、生态护林员选聘等生态扶贫政策和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24年全县实施生态补偿面积295.2万亩,补偿资金2952万元,其中:实施公益林补偿80.82万亩,补偿资金808.2万元;实施天然林停伐补助214.38万亩,补助资金2143.8万元。二是以林草资源管护为载体,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和下达专项资金,结合森林资源实际,开发林草公益岗位4729个、季节性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200人,经岗位业务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巡山护林等工作,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选派11名干部派驻3个乡(镇)5个村开展驻村工作,其中3名被任命第一书记,深入定点帮扶村调研走访、研究分析贫情动态,制定帮扶计划、措施和方案,通过技术培训、产业帮扶、一对一帮扶、消费帮扶等措施,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干部职工在挂钩村引导消费农产品0.92万元,通过“832”平台在墨江北墨优品农特产品采购中心采购紫米计1.05万元;协调解决贡埂、米地、气萨、备气、出马箐等村民小组新建生产路计16.15公里,帮助申报新建贡埂与米地组防火巡护道路12公里,帮助申报团山组与绿春交界的一条防火隔离带道路5公里;帮助协调出洞村修建1个3立方米应急水塔、抽水泵、卫生间热水器,支持0.3万元;帮助厄尼村委会背后档墙修缮资金0.8万元;帮助瑶山组协调应急抽水项目资金1.6万元,帮助骂尼村协调解决民房修缮资金1万元。

14.积极谋划项目,做好林草项目储备。依托森林草原资源和林草产业发展现状,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积极谋划下一步计划实施的项目,正在谋划包装5个项目。其中,《墨江县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云南墨江国家森林公园综合项目》《墨江县2025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组织可研评审及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规划《墨江县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墨江县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和《云南省滇南片区迁飞性蝗虫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15.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局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专题党课2次,通过专题党课、集中研讨等形式,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聚焦学习引领,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带学作用,围绕党纪条例158条,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交流研讨,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体学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条例》,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奋发作为。局党组以干部职工周例会为契机,安排各股室、单位原文领学《条例》,开展集中学习12次400余人次,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1次。各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纪党课等,反复对《条例》进行全面学习,深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谈心得体会,谈感想感受,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聚焦警示震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五关”失守的年轻“审核员”》《身边“镜鉴”——警钟长鸣十二时》《沉墨》等警示教育片,对本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实名通报,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震慑作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4802915.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02915.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241156.17元,下降36.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241156.17元,下降36.6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含延长期补助)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4802915.21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6559.90元,占总支出的19.26%;项目支出60396355.31元,占总支出的80.7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241156.17元,下降36.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408.21元,增长1.78%;项目支出减少43492564.38元,下降41.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含延长期补助)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06559.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85870.90元,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0689.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96355.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草原防火、森林火灾保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昆磨高速墨江段绿化美化工程等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0291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241156.17元,下降36.63%,完成年初预算的436.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911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757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配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75674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昆磨高速墨江段绿化美化工程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上级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昆磨高速墨江段绿化美化工程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乡绿化美化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4249113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0%,完成年初预算的432.82%。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灾减灾、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助、昆磨高速墨江段绿化美化工程等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事业人员工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灾减灾、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助、昆磨高速墨江段绿化美化工程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6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7593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等专项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等项目。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000.00元,决算为32585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09.95元,增长1.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89858.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95%,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0元,决算为3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5%,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65.05元,下降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75.00元,增长19.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75.00元,增长19.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85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09.95元,增长1.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89858.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0元,决算为3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65.05元,下降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75.00元,增长19.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975.00元,增长19.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造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森林病虫防治等林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督查、退耕还林工作调研、森林督查、资源管理和公益林、天然林检查等林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0689.00元,比上年减少38525.53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未能及时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等林草工作发生的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6856805.4元,其中,流动资产19414529.5元,固定资产24709693.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32581.9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338.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4312.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7328.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702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702.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1128.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1128.91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3300301111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8082806495.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20251028082806495.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20251028082806495.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