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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深化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 ||||||||||||||
2025-03-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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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墨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墨江实际,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深化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高集中供养能力水平,提升特殊困难群体获得感、幸福感,推进墨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3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32 号)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现状分析。主要针对墨江县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养老床位数量,截至2024 年底,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总数及预计到2027年底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数量进行全面分析。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通过盘活资源、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大力实施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全县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成。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精准选址,科学包装项目 1.选准项目建设用地。二是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实施,2025年,启动并完成孟弄乡、团田镇、新抚镇、景星镇、文武镇、雅邑镇、泗南江镇、那哈乡、坝溜镇9个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中心敬老院、通关敬老院分别划转至联珠镇、通关镇运营管理,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5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2026年投入运营。三是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队伍建设。四是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 机构建设资金。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把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资源、项目、资金统筹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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