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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5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27 10:11浏览次数:

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普医保中心发〔2025〕12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70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普医保发〔2021〕72号)要求,墨江县医疗保险中心于2026年1月21日至2月13日对全县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9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2025年度定点服务协议绩效评价,现进行公示:

一、绩效评价情况

(一)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情况

参与绩效评价定点医疗机构24家,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二)定点零售药店绩效评价情况

参与绩效评价定点零售药店39家,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

二、结果运用

(一)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总分为160分(含基础项150分,加分项10分),评价分值140分(含140分)以上的,不作扣款,进行正常清算。

(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评价分值95分(含95分)以上的,不作扣款,进行正常清算。

(三)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向墨江县医疗保险中心反馈。

墨江县医疗保险中心电话:0879-4231690

附件:1.墨江县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度绩效评价统计表

2.墨江县定点零售药店2025年度绩效评价统计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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