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公告 | ||||||||||||||||||||||||||
|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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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的委托,将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6—2030年)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报名,报名主体(竞买人)、签订合同主体、办证办理主体须保持一致; 2.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信用良好,经营场所稳定,不属于异常名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 3.凡参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权出让拍卖的竞买人,需提交书面承诺,明确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河道采砂恢复保证金; 4.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禁止参加竞买; 5.完全认可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现未发现的瑕疵等有关规定; 6.竞买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其提交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并办理完成保证金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价。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点击切换至“普洱市”,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8:30至2025年11月20日17:30(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7日。 2.标的展示地点:各采砂权标的物实际所在地。 五、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瑕疵,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服务区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该证书在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79-2130262、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服务区办理。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 (1)需提交竞买申请书; (2)竞买承诺书; (3)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 (8)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9)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自然人 (1)需提交竞买申请书; (2)竞买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其他组织 (1)需提交竞买申请书; (2)竞买承诺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请登录(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他资料。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30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3.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保证金缴纳账户、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墨江支行 账号:53050168614100000172 注:转账时备注“墨江县河道采砂权XX采区保证金”(XX需填写具体采区名称,如“阿墨江1-3号采区”)。 (2)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3)拍卖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未成功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至其原交纳账户。 七、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 2.网络竞价平台:在(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在2025年11月21日09:5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公告发布途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十、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一次性缴清剩余成交价款及河道恢复保证金;逾期未缴清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重新拍卖标的。 十一、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0.6%的拍卖佣金。 十二、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踏勘,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次河道采砂权拍卖部分采区中,存在少数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耕种情形,需买受人自行与村民协商处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河道采砂权有偿出让合同》前,须向委托人缴纳河道恢复保证金,保证金按开采面积计算,200亩(含)—400亩(不含)的,缴纳20万元;400亩(含)—800亩(不含)的,缴纳25万元;800亩(含)以上的,缴纳30万元。未缴纳的不得签订合同。若采砂过程中因违规开采导致生态破坏加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有权要求买受人追加保证金,追加金额根据破坏程度确定。 4.买受人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河道采砂权有偿出让合同》,买受人需凭《采砂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河道采砂权有偿出让合同》及缴款票据,按《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获得相应的采砂权。买受人逾期签订合同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在经营期限内擅自转让、出租采砂权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采砂权,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买受人签订合同后,需自行负责建设电子采运监管系统、解决进场道路、堆砂场、电力等基础设施;编制本次拟出让的采砂权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与治理恢复方案、年度开采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等相关方案,并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备案;承担上述方案编制及河道恢复保证金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6.买受人需在经营期限届满前15日内,完成河道清障整复工作(平整河床、清理弃料、恢复植被等),并向委托人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若验收不合格,买受人需在15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河道恢复工作,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恢复费用,差额部分由买受人补足。 7.拍卖标的物的移交: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签订《河道采砂权有偿出让合同》后,由委托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进行标的物的移交,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买受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政府政策性变动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因采砂作业需要占用沿岸土地,均应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土地所有者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10.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一经报名视为对标的的接受和认可。 12.我公司仅负责拍卖事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与委托方交易事宜发生纠纷的,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对竞买人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这是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先决条件。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我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13.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14.买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如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张杰15608802551、赵忠胜1352901503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水务局 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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